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苏科成发〔2021〕73号)精神,现对我校拟推荐提名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4月26日-5月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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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