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4号令)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12月7日-8日,常州市安全生产协会在常州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举办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公司董事长史新昆、总经理张新、副总经理孙建中以及生产部、各制造厂相关人员共27人参加了培训。
此次培训,从金属冶金企业风险管控和应急管理及安全监管、冶金铸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等方面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讲解,并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进行了详细剖析。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通过培训,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深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同时明确了自身责任,对安全管理要点、安全技术措施等知识有了深入的理解,为确保公司安全、健康发展共同努力。
在培训结束后,根据市安全生产协会的安排,在16日已经组织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后续将为考试合格的学员发放资格证书。